法醫學的建立和顯微鏡的發展
公元13世紀,我國南宋理宗淳佑七年(1247年),湖南提點刑獄宋慈編著的《洗冤集錄》五卷,是世界上zui早的法醫學專著。內容包括:檢驗總說、疑難雜說、初檢、復檢、驗尸、驗骨、自繞,溺死、殺傷、火死、跌死、服毒及其他各種死共53項。這是世界上zui早的一部法醫學著作,曾被譯成多種文字在多國出版。法醫學涉及人死亡的時間、原因、方式和性質等人命關天的大事。
近代法醫學的建立與發展起源于中世紀的歐洲。其中法國、德國和意大利的法醫學發展較快。1562年,法國外科醫師帕雷對升汞中毒作了*例解剖。1575年,他在《奧林巴斯顯微鏡》一書中,闡述了機械性窒息、殺嬰、電擊死與處女鑒定等方法。1598年,意大利醫師菲德利斯發表《醫生關系論》一書,這是歐洲*部法醫學著作。1642年,德國萊比錫大學首先開設系統的法醫學講座。1782年,柏林創辦了*份法醫學雜志,從此法醫科學初步形成它自己獨立的體系。
18世紀以前的法醫學主要靠肉眼觀察活體和尸體,所得到的是直觀而膚淺的結論。19世紀后,由于顯微鏡技術的出現和化學分析方法的應用,法醫學的研究工作得到深人發展。這一時期法國法醫學者奧爾菲拉著有《論毒物》,俄國奈丁應用顯微鏡研究自繳與勒死的頸部索溝,以判斷其系生前抑或死后形成。
1899年,西方近代法醫學開始傳人中國。1915年,北京和浙江醫學專門學校開設法醫課。1930年,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創立法醫教研究。1932年,在上海建立法醫研究所并出版《法醫月刊》。
20世紀以來,經濟的發展和自然科學的突飛猛進大大促進了法醫學的發展,現代分析儀器的運用和新檢驗技術的應用,標志著現代法醫學科學體系的形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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